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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部某國中的葉姓保全保全在前年深夜,在校內發現一對七年級男女學在團體諮詢室欲偷嚐禁果,葉姓保全要求男學生離開,竟獨留下女學生並威脅「付出一點代價,不然就通報」,女學生擔心受罰不敢抵抗,慘遭葉姓保全性侵得逞,案經花蓮高分院審理,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這名保全之狼5年6個月有期徒刑。 事情是發生在104年10月18日晚間10時許,因該國中保全系統發報異常,葉姓保全遂前往查看,發現該校一對男女學生,在該國中之團體諮詢室內逗留,2人向葉時富求情,請他不要報警及通報學校,葉當時要求二人離去。 沒想到,深夜校園內的保全系統再次發報異常,葉姓保全再次前往查看,發現這對男女學生竟又回到同間團體諮詢室內逗留,2人再次向葉男求饒,拜託葉姓保全不要通報,葉男竟要求男學生離開校園、留下女學生在諮詢室內,然後利用與女學生獨處,威脅女學生說,「你想要回家可以,但是不是要付出一點代價,不然就要通報」等語。 女學生聽到葉姓保全的威脅言語,擔心深夜滯留校內會被受罰,根本不敢抵抗葉姓保全淫行,葉男就以脅迫方式、違反女學生意願,在團體諮商室內性侵女學生得逞,女學生遭性侵後隨即騎單車逃到校外一座涼亭,跟男學生述說遭施暴的遭遇,並將過程向另名同班好友訴苦。 女學生好友得知後忿忿不平,鼓起勇氣告知學校老師,經學校老師深入追查,並找來被害女學生的外婆一起報警,才揪出這名保全之狼惡行。 花蓮地院去年6月一審判葉男5年6月有期徒刑,但葉男矢口否認犯行提上訴,日前案經花蓮高分院二審法官審理後,葉男仍否認犯行,控訴女學生「說謊」,但相關證詞不被法官採信,仍維持一審原判,仍可上訴。
小情侶校內嘗禁果 保全威脅「要付代價」性侵女學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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