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12171029
勞基法修正案原訂在立法院闖關,行政院前一天和綠營立委便當會,已達成共識,年資滿6個月的勞工,就能享有3天的特休假,前5年比公務員多7天,但有勞工團體不贊同,部分資方則認為放寬年假,將大幅增加勞動成本。 為了讓勞工看得到、吃得到,民進黨團提出年資滿6個月,就能享有3天特休假,滿兩年,特休假增加為10天,滿5年後,比現行勞基法多出一天,直到滿24年為30天,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,行政院支持這樣的版本。 ==行政院發言人 徐國勇== 勞工(特)休假的重點 讓勞工可以看得到吃得到的 我們就把它放到前面 這就好像朝三朝四跟朝四暮三 我們給勞工朝四暮三 萬一這三吃不到 至少還有四 資方認為這個版本有失周延,將大幅增加勞動成本。 ==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理事長 林伯豐== 但是(新)進來他技術也不成熟 工作也不成熟 效率也不好的情況下 再多休息就是減少企業 對於人才培育的信心跟耐力 ==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 賴正鎰== 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增加假期 但事實上是對他的收益是降低的 所以我們商總是 對於政府為了拉攏勞工 短暫的讓勞工滿意 但事實上是害了勞工 所以我們持反對的立場 資方指出,這樣的版本,有可能促使企業改採不加薪或是以減少月薪制員工的方式來因應,最終受害的還是勞工,堅持反對立場,而民進黨團為了彌補砍七天假端出特休假版本,勞團認為,並沒有從根本解決問題。 ==工鬥團體成員 盧奇宏== 五年以後的年資 我們只比過去多了一天 但我們砍掉什麼 砍掉7天的國定假日 7天國定假日定性 叫做強制的特休假 是雇主不得拒絕的 但現在的特休假是 雇主有權利來拒絕的 對於勞團的意見,徐國勇強調,版本中還有第二個重點,就是特休假必須由勞工自己安排,雇主只能協商不得拒絕,而時代力量的版本則是勞工比照公務員,國民黨團則是年資滿6個月的,特休日由勞動部定,其餘與現行勞動法相同。 記者 台北綜合報導
綠提特休假版本 工作滿6個月3天特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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